2015安徽望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安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安庆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要求,2015年申报教师资格受理及认定的界限仍为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在望江县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其中, 两学 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 两学 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望江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上报名
望江县教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 4月24日的8:00---18:00。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体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望江县医院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体检表请申请认定人员从望江教育网下载并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后交体检医院填写体检结果。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体检表1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依序装订成册装入标准档案袋
网上报名按规定拍摄电子照片,另交同底纸质照片4张。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请依序装订成册。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申报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2015年4月22日至28日到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2015年4月22日至28日到望江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并交齐材料。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验证确认合格后,凡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5月15日登录安庆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测试课题和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于5月15日登录望江教育网,测试课题和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
六、发证时间
7月1日 7月20日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申报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安庆市教育局:0556-5512846
望江县教育局:0556-7178083
原标题:2015年望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点击下载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2、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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