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铜陵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现将铜陵县2015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对象
1.铜陵县教体局受理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3. 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其中,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 两学 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可参加本次认定;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 两学 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可参加本次认定; 两学 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为本次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铜陵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4月13日 4月21日 。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 退出 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现场确认
1. 时间:4月28日 4月29日
2.地点:铜陵县教体局政工股 地址:铜陵县五松镇北湖路
联系电话:0562-2107604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或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其中第8项 有无犯罪记录 可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和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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