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凤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凤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在凤阳县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认定对象:
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或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 两学 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但在本次认定工作开始前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人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为非国考人员,为国考人员。
二、相关要求: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凤阳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 4月26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⑴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站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⑵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⑶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⑷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⑸申请人须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可通过你提供的邮箱查找或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师股现场办理;
⑹请申请人自行打印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 教师资格申请表 、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⑺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 退出 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⑻在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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