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安徽禹会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公示通知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审查,同意认定陆敏等3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徐莹莹等4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年付银等7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1月20日至5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禹会区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反映。
电话:4045850 4034142
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陆 敏 朱 静 彭正玲
具备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徐莹莹 魏小妹 赵丹丹 何媛媛
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年付银 叶志娴 史梦雅 彭琴琴 王曼曼 张国翠 张凌云
禹会区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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