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泉州市鲤城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14-10-08 14:08:02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把认定范围和条件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泉州市教育局要求: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 持证上岗 的重要作用,必须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认定工作,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标准、随意变动法定的认定程序、超越管理权限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必要时应对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等进行真伪验证。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员,要加强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2010〕43号文、闽教人〔2011〕6号文等的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的规定,泉州市教育局要求: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富余学科教师和公开招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经过转岗培训或岗前培训合格,取得省教育厅核发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可按规定程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或在鲤城区民办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的社会人员;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的2014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
2014年秋季只受理师范类。
以上人员网上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泉州市教育局认定、鲤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请选择鲤城区教育局认定、鲤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
三、日程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全省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我区日程安排如下:
网报时间
春季:2014年5月5-9日
秋季:2014年10月20-21日
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2014年5月12-14日
秋季:2014年10月21-22日
体检时间
由我局统一组织,现场确认后再统一组织到符合认证要求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春季:由我局认定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办法及要求等信息届时另行通知。由泉州市教育局认定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5月24-25日,测试地点、办法及要求等信息届时请登陆泉州市教育信息网查询。
秋季:只受理师范类,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领取证书时间
届时由我局统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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