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湖北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在曾都区辖区内的人员。
二、认定种类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申报条件
1、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4、思想品德。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鉴定。
5、体检健康证明。本区定点体检医院:曾都医院。近一个月内体检结论为 健康 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有效。
四、申请、认定程序
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24日,4月27日-4月30日每天的8:00-18:00。。
2、网上注册方法: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从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入,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登记照片。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确认地点:曾都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咨询电话:0722-3590134。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或学籍证明。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一寸纸质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证。
原标题:曾都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点击下载
《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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