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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湖北随州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教师资格认定

来源:互联网 2017-02-05 12:4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的部署,现将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随州市范围内需要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职学校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所有学历需在中国高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一并提交。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鉴定。

5、《体检表》。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

网上注册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 10月10日。

2、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4年10月8日 10月11日。

2、确认地点: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3590902。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D、《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请申请人带齐以上资料到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认定。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装订。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承诺书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2、申请人须另交一张登记照片。

原标题:关于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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