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湖北巴东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统一安排,现就巴东县2014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巴东县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请认定。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恩施州教育信息网》查询申办。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可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下列非师范类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1.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者;
2.已参加湖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均合格,且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也合格者。
二、申请条件
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及其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人员、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此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暂不作提升要求。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此次申请教师资格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话:申请幼儿园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
三、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
1.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须在2014年9月22日 10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的申请人员有两种途径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下的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后再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 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二是点击 资格认定网报 栏目,再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 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考的申请人员也有两种途径进入申报系统: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下的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后再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二是点击 资格认定网报 栏目,再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①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②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③根据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
2.根据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
3.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电话号码。
4.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5.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点击 退出 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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