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湖北武汉汉阳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开展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8:00 4月30日24:00;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5日 5月9日;
3、认定结果及证书颁发时间:查看市、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汉阳区的社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1、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有关规定为准),或者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2、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
三、报名流程
1、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先在市、区教育局网站查询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再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报;其他申请人则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报。
2、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须直接在网报系统中下载PDF格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用A3或A4纸正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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