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宜昌宜都市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宜昌市教育局相关部署,现将2014年春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4月21日8:00--4月30日24:0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5月6日
3.教师资格认定:5月12日 6月20日。
4.证书打印数据导出时间6月20日前;
5.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查看宜都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二、认定对象范围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宜都市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需要申请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学历
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
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申请、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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