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十堰市房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房县2014年中小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春季
1.网上报名: 4月21日 4月30日
2.现场确认:4月22日 5月9日
3.数据处理:5月10日 6月30日
4.证书发放:7月1日 7月10日
秋季
1.网上报名:9月22日 10月10日
2.现场确认:9月24日 10月12日
3.数据处理:10月15日 11月30日
4.证书发放:12月1日 12月10日
二、申报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房县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认定对象分以下三类人员: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持 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 三个证件按程序申报。
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持 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个证件按程序申报。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持 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个证件按程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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