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河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教师资格证编号查询入口
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河南省实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结合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新乡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另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015年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 考试类别 一致;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和时间安排
申请报名阶段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 开展 网上申报 工作。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于10月12日至10月1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进入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其他申请人员进入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新乡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5年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和学校招生审批表复印件。
上述第、、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县、区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本地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认定机构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
各县、区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师认定服务中心联系。
四、其他事宜
凡2014年参加河南省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时可凭合格证原件直接参加省考面试。有关省考面试的详细通知,将会于10月底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
原标题:新乡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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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新乡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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