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四川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有关事宜公告于下。
一、认定范围与受理对象
认定范围。户口或岗位工作在广元市昭化区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 岗位工作 是指在编在册在岗,能提供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人员。
受理对象。昭化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网报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6年4月11日 4月22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 或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册,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逾期不予受理。
体格检查。申请人于2016年4月22日前在县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现场确认。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于2016年4月25日至4月26日到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原件一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填写要求:在岗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就业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工作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
7.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交验以下材料:
⑴交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交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还应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上交复印件1份。
10.省外就业或就读高校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现场审验须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免交以上8、9项材料。
11.去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验合格未参加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只须上述1、4、6、7项材料。
现场受理审验材料时间。春季现场审验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
四、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对象。凡不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不一致或不相符的申请人员,都应参加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并按规定到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相应的资格考试费。
考试时间与地点。昭化区5月8日考试,考试地点与教师资格能力与素质测试工作相关要求将另行公告,请网报成功的考生,在材料现场审定通过后随时关注昭化区教育网。
五、温馨提示
申请人应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随时浏览广元教育网,查询个人教师资格能力考试成绩和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需求帮助咨询电话:0839 5572123,0839 8724345,13795898701。
原标题: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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