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春季四川岳池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督导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关于2016年春季市、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岳池县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系统开放做如下调整:
1. 中国教师资格网 及现场确认用户开放时间:3月21日至5月27日的每个工作日的8:30 17:30;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认定用户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的8:30 22:00。
全省统一认定时间:
4月1日----7月10日;
数据处理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我县具体工作安排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及信息发布:3月29日--3月31日。
2.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 4月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严格按网上要求操作。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 5月13日。现场确认时,本人填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申请人员基本信息部分,分别粘贴照片。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5月21日。
5.体格检查时间:5月28日。
6.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 7月10日。
三、具体事项
现场确认报送的纸质材料
1.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承诺书;
2.《思想品德鉴定表》。社会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办在职教师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在职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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