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广元市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受理对象
认定范围。户口或岗位工作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
受理对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市本级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我市高校教师资格,由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申请认定。
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
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网报申请程序
网报时间与地址。申请人于9月15日 10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 注册,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身体体格检查医院与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在市外就业或在本市辖区接受审验材料、确认信息人员也可以利用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期间参加体检。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申请人按资格认定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县区教育局窗口或其他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在广元教育网《教师之窗》栏目下 资格认定 菜单内下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原件一份,可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或广元教育网《职业资格》栏目 资格认定 菜单内下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填写要求:在岗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就业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工作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出具。
7.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交以下材料:
⑴《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受理审验材料时间。秋季现场审验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点与服务时间
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为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教育社会效益,市教育局决定增设6个现场确认点,、便捷为民服务。其中青川县、朝天教教科局窗口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10月9日、12日;剑阁县、昭化区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10月24日、27日;苍溪、旺苍县教科局窗口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10月17日、20日;10月23日以前的其余时段为利州区行政辖区现场确认时间。
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县认定机构负责资格种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祥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公告。
五、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考试对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不一致或不相符,都应参加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并按规定缴纳资格考试费。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分片设点,并监督指导考点或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操作实施。
考试时间与地点。市本级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1月1日,考试科目、试题及考试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县认定资格种类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0月10日、11日、12日分别为青川县、利州区、朝天区考试;10月18日、19日分别为苍溪县、旺苍县考试;10月25日、26日为分别剑阁县、昭化区考试;各地设置考点详见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积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查、检查,主动接受同级教育监察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要严格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 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使用。加强 USBKey 管理,保证 USBKey 和密码安全。
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岗位人员严守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行为现象。
教师资格工作人员,要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主动为申请人服好务,热情提示他们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适时浏览广元教育网公布的《教师资格能力考试成绩》和资格证书领取通知。需求帮助咨询电话:0839 5572123。
原标题:广元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广元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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