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四川郫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范围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郫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直接由市教育局受理。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于9月15日-10月1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注意事项;
2.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到郫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1式2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应说课人员按规定参加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在 注意事项 上另行通知。
4. 体检安排在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束后,具体安排在 注意事项 上另行通知。
5、全部程序结束后,发放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在 注意事项 上另行通知。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户籍不在郫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郫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最近3个月社保缴费单。
六、咨询电话:028-87931823
郫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4年9月11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