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四川季遂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和《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思想品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户籍或工作单位要求
申请者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船山区辖区。
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专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师范教育类专业在校期间未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身体、心理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二、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9月15日0:00至10月10日23:59在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10月13日至14日组织申报者到船山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确认申请人材料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16日。现场确认点设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25-2222772,联系人:肖琴、唐建华,地点在船山区盐关街125号。申请者自备档案袋,封面上写明姓名、性别、申请类别、学科、是否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基本情况。
12月1日前,由教师资格讲师审查委员会对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通过面试、试讲的方式,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12月8日前作出认定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12月10日前完成证书制作、发放,12月30日前完成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资料归档。
三、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申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过期无法补报。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从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入,注册,登录,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写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报者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报者自行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6.报名成功人员注意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准备现场确认需要的相应材料。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是由各确认点对申报者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齐的要求限期补充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并退回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的,签发受理凭证,并将材料呈相应的讲师审查委员会审查认定。申报者要按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的要求按时将材料呈报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需呈报下列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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