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季四川利州区教育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公告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区2014年秋季继续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制度,登录网站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其网址是,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一、认定对象与范围
户口或岗位工作在利州区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
我区网报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流程
申请人于2014年9月12日-9月20日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入口 ,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编写密码点击 登录 和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出现 申请人 与 网上申报协议 页面,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报协议,选择申请资格种类、认定省、市和认定机构及任教学科。选择现场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成功并下载打印完整的 教师资格申请表 。
思想品德鉴定
凡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固定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
完成医院体检
凡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在规定网报时间内到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
现场集中确认
申请人于2014年9月21日 9月30日到万源滨湖路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利州区教育局窗口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齐也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与材料审验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7. 教育学 和 教育心理学 《成绩合格证》及《毕业生课程成绩单》或《自考课程合格成绩单》复印件1份。
8.《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
9.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五、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或所提供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与申请认定资格种类不一致或不相符、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以及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都应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参加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 ,并按规定及时缴纳资格考试费。测试时间为10月12日上午8:00,测试地点:东城实验学校初中部。凡被现场材料审验确认的申请人员若有疑问请主动及时与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839-3310988,13981204305
六、温馨提示
申请人员实施网报时要牢记密码,并务必按要求和规定大小上传照片。申请人员可乘10、15、19路公交车至 市政务中心 或打的到万源滨湖路广元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利州区教育局窗口领取表册或咨询。咨询电话:0839 5572932.
(原标题: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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