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四川攀枝花西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四川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对象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攀枝花市西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人员。
有志从事教师工作的社会其他行业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时间安排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日 4月24日,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 4月24日上午8:30 12:00;下午3:00 5:00。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4月27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地点
网上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为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人事科。
程序
1.资格审查
对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认定的网上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对属实情况和材料进行签字盖章。对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但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人员提出材料补充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不予受理回复。
2.组织体检
安排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乡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提交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一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在职教师提交含所教层次和学科的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不能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15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四、相关要求
网上报名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办证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并在确认现场提交认定机构。
五、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查询网址
1.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
2.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www.pzhsxq.gov.cn
3.攀枝花市西区教育网:www.pzhxqedu.cn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教育局:0812 3317417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0812 5555533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春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doc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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