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四川崇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崇州市教育局认定范围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崇州市行政辖区内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在崇州市行政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对非今年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进行认定;
各类成人教育的应届毕业学生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毕业证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请于4月1日-4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在4月6日 29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材料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7.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8. 个人户口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籍不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崇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
四、咨询电话:82313245
五、请认真阅读网报中的 注意事项
原标题:崇州市教育局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崇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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