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四川资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2015年春季继续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工作单位在资阳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5、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2015年4月1日到4月30日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3、5月5日 6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纸质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
③承诺书一式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⑤工作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⑥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⑧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⑨其它:
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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