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四川通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通江县行政辖区内的适龄人员。
2、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学历:申请人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报名网址:www.jszg.edu.cn。
注意事项:
所填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
报名时需上传照片,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照片。
照片要求: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5年5月4日 2015年5月8日。
确认地点:通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窗口。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该申请表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即可通过该网页打印,打印后贴好照片,其中承诺书签名栏须本人手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则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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