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四川东兴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今年春季认定工作继续按原来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实行。现就我区2015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东兴区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内江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认定种类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5年4月1日 4月1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数据填报 、上传照片等程序,并查看注意事项。
目前申请人全是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下的后再点击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 网上申报 栏目,再点击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网报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2.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4月13 -17日到东兴区教育局人事股 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其中:内江师范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材料由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的材料,须由审核人签字确认、教务处盖章后,统一交东兴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5.本人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6.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
8.《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在职教师应提交2014-2015学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或复印件。
11.户籍不在东兴区而固定工作单位系东兴区的,还需提交本人与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
12.若有曾用名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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