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身心发展规律中易混淆规律的辨析【教师】教育知识与能力(小学
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教育学中的重点内容,在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招聘考试中均有所涉及,而且还是考查的重难点。常见的考查形式是结合案例进行单选题的考查,考察的频度较高。本文就身心发展规律中易混淆的三大规律进行了辨析,接下来将一些结论与大家分享如下。
目前,广大考生在解决此类问题时,最常见的问题是难以区分两组比较相似的规律:一组是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和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一组是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对此,我们做出如下区分:
一、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与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是指个体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是指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和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顺序性强调个体身心发展的先后,是不可逾越,不可超前,也是不可逆的,因而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出现返老还童或逆生长。阶段性则强调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特点,要遵循这个阶段的特征,因而我们说 幼儿教育小学化 或 小学教育成人化 都是违背人身心发展阶段性的表现。
以人类的幼儿期,童年期和青春期为例,顺序性指的是我们要先经历幼儿期,才能到达童年期,再到达青春期,这个顺序是我们无法改变,必须遵循的。阶段性指的是幼儿期有幼儿期的特征,童年期有童年期的特征,青春期有青春期的特征。因而,顺序性是和多个年龄阶段联系在一起的,而阶段性往往是针对某个阶段的特征提出的。
二、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与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是指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和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指个体内部同一方面或不同方面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均衡的。阶段性强调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任务,如:人出生第一年的主要任务是身体的健康成长,而不平衡性是指个体内部某方面发展的速度问题,如:人的身高在出生后第一年和青春期发展速度最快。阶段性强调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不平衡性则强调发展的速度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个人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和不平衡性的区分,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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