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广东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广东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证明材料、认定收费等按《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正式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第二阶段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
二、网报现场确认
1.我县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7年3月30日 3月31日;第二阶段2017年7月4日至7月5日。
2.现场确认地点:龙门县科教局人事股,地址: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联系电话:7781313。
三、教学能力测试
由我局统一组织,第一阶段测试时间:4月8日一天,上午8:00 11:30。测试地点:高级中学。测试内容自选,教材资料自备,试讲或说课形式自定,测试结果现场公布。
四、体检
教学能力测试通过的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体检,第一阶段的人员并于4月20日前、第二阶段的人员于7月15日前将体检表交局人事股,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认定。
五、审批和发证
第一阶段于2017年4月30日、第二阶段于2017年7月21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六、认定费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查阅《2017年龙门县科技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相关表格可在《2017年龙门县科技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上打印。
原标题:2017年春季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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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门县科技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doc
2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xls
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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