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湖北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7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黄陂区的社会人员,以及黄陂区内高校2017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此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17日 4月28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 24: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普通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必须选择所在高校为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见网报页面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或现场确认点的通知。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区教育局受理。区教育局受理现场确认点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材料。受理确认点、高校现场确认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20日、6月1日。
区教育局认定。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在受理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在高校集中提供毕业证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归档后完成,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以区教育局网站公告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武汉地区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当地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区教育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主动与当地教育局联系,开通现场确认点,并按教育局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申报工作。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未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教育局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统一组织申报的,教育局不受理其教师资格申请。
申请人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表格。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社会人员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黄陂区在编在岗教师由工作单位出具,非黄陂区在编在岗教师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
9.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在我区民办学校任教的申请人,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为黄陂区人民医院和黄陂区中医医院,申请人可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高校可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相关《体检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下面附件中下载。
原标题: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点击下载
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2017年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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