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银川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现将我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的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户籍要求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银川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在银川就读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学历要求
1.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于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最早应于毕业最后一学期进行。
普通话要求
非语文专业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
体检要求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成绩要求
1.国考: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2.师范类:已取得与申报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相应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证;2017年全日制师范应届毕业生已完成相关学习课程并合格,学分达标。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4月15日。
2.报名网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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