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 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和杭州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7年上半年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区的人员均可向萧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我局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我区办理教师资格证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
2017年3月28日~4月6日,申请人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背景为白色、红色或浅蓝色。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 提交注册信息 ,系统提示 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即为注册完毕。个人密码及报名号必须牢记,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 24:00。
第二阶段:体检
2017年4月10日---4月13日申请人自主前往指定的杭州武警医院,随带体检表格参加体检。我局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参加复检,你的体检表格合格单由我局在15日集中取回。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执行。
体检空白表一份从本《通告》附件打印。
第三阶段:现场办理
2017年4月20日、21日、24日、25日申请人随带以下材料前往萧山区政府办事服务中心办理教师资格证: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相同照片两张粘贴在申请表内,另一张放入信封。注意:第四页表格内容由认定机构填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页版打印件一份。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鉴定并盖章后,须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加盖公章。
8.体检合格表一份。
9.小2寸照片一张。
另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制作教师资格证,将于5月22日至26日间快递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
经审查,申请材料缺少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不予许可决定。
第四阶段:认定结果公开
2017年6月1日左右,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开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须A4纸,附件表格打印在一个页面上。
2.2011年前入学且从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按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报名,其他人员均按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报名。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专业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区的人员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可不受大专毕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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