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浙江宁海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宁海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宁波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和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的认定。县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小学教师资格 和 幼儿园教师资格 的认定。
户籍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县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报对象
1、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三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2、参加省教育学、心理学统考合格且在五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网报时间:4月5 14日。
四、报名方式
参加 国考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右上角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 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 申请人必读 。
2、确认 服务条款 。
3、填写 身份信息 。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 成绩查询 栏目查询。
4、选择 认定机构 及 任教学科 。选择资格种类为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省市为浙江省宁波市,认定机构为宁海县教育局,并选择相应的任教学科。
5、选择 确认点 。
6、阅读 注意事项 。
7、填写 申请材料 。 申请教师根据信息说明如实填写全部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个人简历必须从中学开始填起,时间不得间断。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 提交 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 完成 。提交成功后,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 登录 按钮,点击 登录 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9、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10.阅读、打印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 退出 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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