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远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部署,现将我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春季
1、发布认定公告:4月7日之前;
2、 网报时间:4月17日 4月28日;
3、现场确认:4月18日 5月5日;
4、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5月8日 6月30日;
秋季
1、网报时间:9月25日 10月13日;
2、现场确认:9月26日 10月20日;
3、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10月23日 12月15日;
二、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流程进行申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操作流程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三个月彩色jpg格式电子登记照,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3、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认定机构。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 注册成功 。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登陆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现场确认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远安县的,到远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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