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军转安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欧洲议会(3)
组织机构
欧洲议会总秘书处名义上设在卢森堡,但大量的会议,包括每月一次的小型全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党团会议均在比利时。
欧洲议会候选人汉斯-格特·珀特林时布鲁塞尔举行,多数工作人员常驻布鲁塞尔。每月四天的全体议员大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同时每月在布鲁塞尔召开两个半天的全体议员大会。
根据人口比例,欧洲议会目前的785个议席按国别分配如下:德99席,法、英、意各78席,西、波各54席,罗28席,荷27席,比、希、葡、捷、匈各24席,瑞典19席,奥18席,保15席,芬、丹、斯洛伐克各14席,爱尔兰、立陶宛各13席,拉脱维亚9席,斯洛文尼亚7席,卢森堡、爱沙尼亚、塞浦路斯各6席,马耳他5席。
欧洲议会设议长1人,副议长14人,总务官6人,组成议长执行局(BueauofPresidents),负责领导议会及其机构的日常行政工作。现任议长汉斯-格特·波特林(Hans-GertPOETTERING德国基民盟成员、原人民党党团主席)于2007年1月16日当选,接替原议长何塞·博雷利(JosepBorrell西班牙工人社会党成员)。副议长来自各党团。总务官(Quaestors由全会选举在议员中产生)负责议员的行政和财政事务,在执行局会议上仅有咨询权。议长和各党团主席组成党团主席联席会议(ConferenceofPresidents),负责协调议会各项政治决策和确定全会的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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