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省军转干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参考)
1.安置办法。功绩制分配、双向选择分配和包底分配相结合。
2.笔试。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1门。内容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中的部分公共科目和时事政治。 3.功绩赋分。 ①服役年限,服役8年以内的(含8年),每1年计1分;服役超过8年的,从第9年起,每1年计1.5分;服役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1年计2分。 ②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排职4分、副连职5分、正连职6分,副营职7分、正营职8分,副团职12分、正团职15分,副师职18分、正师职22分。专业技术和文职干部参照赋分。 ③军衔等级(文职级别),少尉2分、中尉4分、上尉6分、少校8分、中校10分、上校12分、大校14分。文职级别比照赋分。 ④领导职务,担任领导职务1年以内的计l分,满1年不满3年的计2分,满3年的计3分,3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0.5分,担任过连、营、团级建制单位军政主官的,每个职务等级再增加2分。 ⑤学历,中专1分、大专2分、本科3分、研究生4分、博士5分。 ⑥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国家和军队文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区分类别,以年为单位,累计赋分,艰苦边远地区划分依据国人部[2006]6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既在艰苦边远地区又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应予以实际年限、分值累计计分。在一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每1年分别计0.5分、0.7分、1分、1.5分、1.7分、2分。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工作,每1年计1分。 ⑦奖励与处分,平时立二等功的,1次计15分;平时立三等功的,第一次计4分,之后每增加一次计2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受到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者降衔(级)、撤职处分的,分别计-3、-4、-5、-6、-7、-8分。受到党内处分参照行政处分等级扣分。因同一问题同时受到党内和行政处分的不重复扣分,按最高处分等次扣分。 ⑧培训,军转干部参加适应性培训考核、考勤成绩占3分。 ⑨其他,凡考核赋分中弄虚作假的,1次扣15分。 3.面试。不专门组织。 4.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功绩赋分之和确定总分。 6.岗位确定。团级干部实行功绩制分配,按照量化打分的分值排序,依次选岗; 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接收单位通过到省军转办查阅军转干部档案或在双向选择洽谈会上选要等形式,先初步拟定接收人选,然后再通过考试(笔试、面试)考核后,最后确定接收的名单;军转干部可通过部队推荐、或本人自荐、参加双选洽谈会等形式选择接收单位。对授予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二、三等功,平时荣立一等功的,不进行考核具体赋分,直接排名,排名相等的,依据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年限、军龄、任职时间、学历和年龄次序排列名次,优先排名选岗安置。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