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限购”的经济学解读
我们都知道2016年杭州市开始对外发布关于"住房限购"的一系列新规定,包括:"规定在杭州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一套以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该规定一出台舆论一片哗然,因为之前一直有消息说杭州要出台相应的限购政策,商家早已开始造势,接下来我们就看到了一个惊人的场景。据说,限购的前一天,整个杭州市区创造了单日成交3000多套商品房和1800多套二手房的记录。而开始限购的第一天,整个商品房的成交量就开始大幅度的下滑,感觉一天之内整个房产行业坐了一场过山车。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限购令,其实初衷是明确的,主要针对的就是传说中的外地投资炒房团,房地产成交量变换的背后,您是否想过这里面有多少是真实的数据,又有多少是炒作,适时的拨开云雾,去了解一下住房限购到底水有多深。
"限购令"里的经济知识
政府实行限购,就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适当的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由著名的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来的,指的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宏观调控的手段有很多种,常用的主要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
一、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由于行政手段的主体是政府,因此相对于其他的手段来说,更加的权威和迅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调节手段。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宏观调控主要运用在关系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失调或者社会某一领域失控的状态下,国家可以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缓解经济失衡的状态,救其于水深火热之中。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这个行政手段不是你想用就用,而是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加以利用,才能对国民经济起来正面积极的影响。比如政府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工厂、小作坊、小煤田等。
解读:中国人的房屋观念很强烈,认为有房才算有家,所以买房自然就成了一种刚性需求。但是现在我们经常会看到各种空城、鬼屋,而房价却依然居高不下,其中原因想必大家也略知一二。由于被过度的用于投资需求,被用来炒作,面对处在危险边缘的房地产市场,巨大的房产泡沫,只能及时的采用行政手段加以控制。限购确实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快速的扭转畸形的房产市场,但由于行政手段本身的局限性,所以只能在短期内使用,不宜长期坚持。
二、经济手段
主要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比如,税收政策中,国家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读:营改增作为一种税收工具,属于经济手段。自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中国陆续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三、法律手段
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首先,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其次,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如: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2015年春节热销商品中查获假冒伪劣"五粮液""剑南春"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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