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7云南军转干申论热点:职业访民
背景介绍
2015年6月,公安机关破获一个以"上访""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从而谋取私利之实的有组织犯罪团伙。这个团伙以"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为纽带,活跃于各个热点事件。这种"谋利型上访"现象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但实际上却甚为普遍。
2015年6月15日,潍坊市中院门前上演了一出逼真的"滑稽戏":一名被称呼为"老道"的中年男子,一边指挥近20名"访民"排好队列,举着牌子、打着横幅、喊着口号,一边不忘叮嘱旁边专门负责拍照的人"把法院大门拍进去"、"把潍坊中院的门牌拍进去"。警方初步查明,策划这起事件的是一个"访民声援团",他们长期接受策划组织,分赴各地声援案件,并在网上跟进"炒作",扩大影响,借机牟利。
"人民有权监督司法""徐某某无罪"……,相信看到这些"义正词严"的标语后,公众的第一印象肯定是,这又是一起政府干预司法的案例。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却是一出为贪官伸冤的闹剧。更可气的是,事件的策划、组织、参与者全都是"职业访民"。
综合分析[原因]
"谋利型上访"的职业化、产业化得益于背后的利益链,这一链条的形成源自多重因素。一方面,绝大多数上访诉求都与经济利益有关,地方政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信访人进行经济补偿本属正常,如将低保、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向上访的困难群众倾斜。但一些上访者误以为是因上访而非他们本来就符合政策要求而获得了政府照顾。这种误解在某种程度上对谋利型上访者形成了鼓励,加速了这一利益链的成型。职业上访者因为具有丰富的上访经验,熟悉上访业务,也善于与地方政府打交道,并能选择合适时间和方式施压,较为容易获得政府补偿。一旦从政府手中获取经济利益,职业上访者就可以与利益诉求方进行利益分配。
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不同利益主体是这一利益链不断膨胀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逐渐形成不同利益主体,这在客观上使社会矛盾的呈现更加多元化,也加重了政府治理责任。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很容易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并要求"政府兜底"。
[危害]
"谋利型上访"利益链的存在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已经成为当前基层治理的毒瘤。首先,它扰乱了社会秩序。绝大多数谋利型上访者为向地方政府施压,必须制造非正常上访活动。为了制造更大影响,一些谋利型上访者还惯于组织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其次,它侵蚀了基层治理正当性,"谋利型上访"利益链让国家政策目标错位,基层政府疲于应付,基层公共服务质量下降。
再次,它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观。谋利型利益链中的各利益主体,尤其是那些职业上访者,并非真正的维权人士,而是典型的食利者群体,并不符合村庄道义观念,也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正义观。他们的利益获得实际上是对大多数普通人的利益剥夺,也是对人们朴素正义观的挑战。
最后,利用职业访民闹事施压,是对法治的巨大伤害。现在一些所谓的"维权"律师费尽心思在庭外做手脚、造声势,企图引起舆论审判、给政府施压。这不仅是对司法秩序的干扰,也是对法治建设的破坏。
[措施]
对此,中公教育专家认为:
首先,对组织职业访民闹访,企图引起舆论审判、给政府施压的行为,要依法严惩,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其次,部分地区要抛弃过分强调信访排名的考核体系,让政府有向职业访民说不的底气。
再次,地方政府恪守法规依法行政。无须讳言,部分地方政府之所以屡屡被职业访民盯上,一个重要原因是自身不够硬。因此,地方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更要常照法律的镜子,不留下乱作为的尾巴。
最后,要消灭职业访民,需要严惩与反思并行。既需要发挥法律的刚性,严惩职业闹事者;也需要地方政府打铁自身硬,不留下可被利用的漏洞和马脚。唯有如此,才能消除职业访民滋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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