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论文】浅谈马克思主义的效率与公平
摘要: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和效率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双重追求目标。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该是效率优先。因为公平与效率总的来说是一致的,所以,实行效率优先原则就意味着是公平的,合理的所谓效率优先原则就是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率为首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必须把效率作为优先考虑的价值目标。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社会的进步,随着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公平实现的越来越充分。宏观地看,生产效率越低下,社会公平实现的就越不充分,人们就越缺少自由、民主、公平;反之,生产效率越高,社会财富越丰富,在社会物质文明增强的基础上构建的人类社会秩序就越完善,人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公平就越充分,能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也就越多。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就越多,产生的效率就越大,所以,在二者的关系中要以效率为先,兼顾公平。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效率与公平
一、 效率与公平概述
当今,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国家的行政部门用计划调节的,它导致了我国社会经济运行的低效率,在改变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中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改革中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宏观约束失灵,使得个人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拉大。从而引发了理论界关于公平与效率问题的论争。人们不禁会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是否仍然存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应该怎样认识和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呢?"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需要立足于当前新形势,对效率与公平问题进行再认识。
1、效率与公平的概念分类
所谓效率,一般是指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之间的比率。效率的提高意味着劳动的节约、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物质消耗的减少,同时,意味着社会财富的增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问题,分为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这两种公平既是互相联系、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同时又存在着重大的差别。
经济公平主要是从微观层次对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进行的评价,是指经济主体在再生产过程中权利与义务、作用与地位、付出与报偿之间的平等关系。具体地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公平要求在再生产过程的起始环节,每个企业和劳动者应有同等的地位和机会支配社会资源,有同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在再生产过程中,竞争的规则对所有参与者都应当是平等有效的;在再生产的最后环节,参与竞争的劳动者以平等的劳动尺度衡量和评价,应取得相对应的收入分配。经济公平的实现机制是市场分配机制,是借助于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律,使企业和劳动者的个别劳动还原为社会必要劳动,并以社会必要劳动为尺度来补偿他们的个别劳动消耗。
社会公平则主要是从社会发展角度对市场经济的再分配进行的评价,是指在再生产环节之外的再分配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机制和政策使收入趋向均等化。社会公平要求在经济公平的基础上,让所有公民都能有维持一定生活水平的物质条件,消除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社会公平的实现机制则是政府分配机制或非市场机制,它是通过政府的立法、规则、政策等机制,在二次分配中调整、平抑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收入过分悬殊问题,使收入和财产趋向均等化,实现市场分配难以完成的公平要求。
2、效率与公平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效率与公平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统一性来看,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问题是在经济效率提高到剩余产品出现以后才产生的。效率不仅产生公平问题,而且还可以使公平建立在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公平最终体现具体来说也就是达到共同富裕,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效率的极大提高,是不可想象的。另一方面,公平促进效率。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又助于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极大促进效率的提高。
从矛盾性来看,两者之间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虽然资本收入可以取得收益,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同时还存在着不劳而获的剥削,这又是不公平的。收入差距不大,虽然比较公平,但刺激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收入差距过大,虽然能刺激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收入高低悬殊的不公平,进而反过来又影响效率。
可以说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效率与公平的统一,社会主义的本质首先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实质上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问题;社会主义的本质还在于"消灭剥削,共同富裕"--这又是社会公平问题。总之,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公平与效率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对立,可并不代表二者之间没有矛盾,在现阶段,还存在公平和效率的矛盾。
二、 如何利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发展经济
1、应当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
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该是效率优先。我们曾经过分重视公平而忽视了效率,误以为公平就是分配领域的平均主义,因而在分配上实行了公平的平均,这种公平的薪酬体系使人民长期处于贫穷、困窘的状态中。没有生产的发展,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赖以实现的物质基础。要以效率为先,只有以效率为先才能提供公平的物质基础,没有效率,公平只是一句空话。因为公平与效率总的来说是一致的,尤其从经济公平来看,其内涵与效率是相一致的。经济公平的基本原则在于保证人人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并保证公平竞争的顺利进行,以此提高效率。所以,实行效率优先原则就意味着是公平的,合理的。所谓效率优先原则就是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率为首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效率优先原则还意味着人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通过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从而人们享有的社会公平就多了。我们知道生产力的发展是衡量一切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由于效率属于现实生产力范畴,而公平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范畴,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来说,效率优先是必然的,兼顾公平是必要的,合理的。在人类社会进步的历程中,不难看出生产力的作用是巨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社会的进步随着社会由低级向高级演变发展,使社会公平实现的越来越充分。宏观地看,生产效率越低下,社会公平实现的就越不充分,人们就缺少自由、民主、公平;反之,生产效率越高,社会财富越丰富,在社会物质文明增强的基础上构建的人类社会秩序就越完善,人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公平就越充分,能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也就越多。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就越多,产生的效率就越大,所以,在二者的关系中要以效率为先,兼顾公平。
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并不否认公平,更不能牺牲公平只顾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的合理内核应该更多的理解为市场规则下的机会均等、过程公平以及结果意义上的相对公平,如果在这里强调的是经济公平,那么,正确的做法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经济公平的实现机制是市场分配机制,因而是借助于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律,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而对于社会公平,由于其实现机制是政府分配机制或非市场机制,因而它是通过政府的立法、规则、政策等机制,实现市场分配难以完成的公平要求。常会呈现出此消彼长的情形,因而需要政府酌情调整。
只有坚持公平才能够调动效率的创造者主体参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只有兼顾公平才能促进效率的提高。而且,公平所反映的秩序的合理性会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个体有效的发挥作用,整个社会整体才能够处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下发展,个体间相互协调形成很好的团队精神,能够提高社会整体效率,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高效率。
三、 如何在实践中践行
在处理社会分配关系时,应当把立足点放在有利于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上,当公平与效率发生矛盾时,公平分配必须服从于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而不应妨碍、削弱市场经济主体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这种"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收入格局的变化,这种收入分配原则出现了一些"瑕疵"。由于目前的初次分配,既存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存在不同企业之间、企业内部的资本所有者、管理者与劳动者以及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往在初次分配中更多强调"效率",由此产生了一些公平问题,使得企业单位内部的收入分配格局出现了畸形。一项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对我国石油、电信、航空、电力等垄断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调节显示,垄断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已接近5倍,差距最大的为石油行业,个别企业最高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的差距接近100倍。
1、 政府应做的功课
兼顾公平也非常必要,因为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弱势群体,对这些弱势群体,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政府应当兼顾公平,通过种种措施,对高收入者征税,对失业者和低收入者实行救济、补助等福利性措施,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失学儿童重返课堂。这是发展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它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改革中裁减冗员,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破产法的实施,解除背负在国家身上的沉重包袱,从整体上有利于提高经济的效率。同时,使这部分人得到应有的帮助,以获得应有的教育机会和参加职位竞争的机会,挖掘这部分人的潜力,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效率。还为失业者提供救济,保证了社会稳定,进而提高了经济活动的效率。
要使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参与竞争,平等的劳动就业机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竞争,而个人的分配、收入要与个人所投入的努力达到一种比例上的动态平衡--多劳多得。反对那种小生产者的绝对平均主义的平等观,提倡多劳多得,国家要通过各种办法,用政策加以调节,倾斜于弱势群体,给其以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参与国家的经济建设,以提高经济效率。
此外,政府还应采取一定的财政措施,让先富起来的人和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后富者和贫穷地区开发资源,改造环境,发展教育事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只要选择的时机适宜,方式适宜,征费(税)比例适宜,这对富裕地区和先富起来的人并不会造成影响,相反,贫穷地区发展起来,从总体上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反过来也有利于先富者进一步提高效率。
四 结 语
由此不难看出效率和公平问题已是人们普遍较为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能否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我们要努力寻求一个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契合点,实现效率,促进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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