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论文:私德与公德的角度剖析“扶”与“不扶”现象
看到有人摔倒了,无论是谁,上去扶一把是天经地义的事,或许十几二十年前的中国人根本不需要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放在现代中国社会,到底 "扶"还是 "不扶"竟成了困扰几乎所有人的大问题。虽然有人选择了勇于担当道义责任,但更多的还是居于各种理由选择了围观,或者是走过路过然后错过……诸如此类事件层出不穷,让我们不禁思考:
那些选择 "不作为"的人们看到了邻居家或是熟识的老人摔倒时,是否也会选择视而不见? 如果不扶现象仅仅发生于陌生老人身上,那么中国的社会道德究竟哪里出了偏差? 基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本文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从私德与公德的角度来剖析 "扶"与 "不扶"的现象,并通过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机制、教育机制、法律机制和舆论监督等路径和手段,去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公德与私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私德与公德概述
何谓私德? 何谓公德? 梁启超先生是中国伦理史上最早使用私德与公德概念的人,他说 "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私德就是独善其身,而公德则是相善其群。除梁启超先生以外,对于私德公德的定义还有多种解释,普遍被接受的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其一是与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相类似的理解,即 "凡属于内心活动的,如笃实、纯洁、谦逊、严肃等叫作私德"和 "与外界接触而表现于社交行为的,如廉耻、公平、正直、勇敢等叫作公德"; 其二则是被一般接受的定义,即私德是私人生活中处理私人关系的道德规范,是处理爱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中体现的个人品德、修养、作风、习惯等,而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处理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是生活于社会中的人们为了群体利益而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比如爱国爱民、保护公共财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
本文探讨的私德与公德,主要是采用第二种定义,认为从其调节的对象来看,私德调节的是自我和那些与自己有恒常联系而且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特殊 "他者"的伦理关系,"他者"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朋友和同事三个方面的直接的、具体的对象; 公德调节的则是自我和那些在公共场所与自己只是偶发联系的并且不一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一般 "他者"的伦理关系,主要包括陌生人和 "公家" ( 即公共生活资源和社会组织系统的管理者) .私德与公德虽然有异,但私德与公德也存在内在的联系,如梁启超先生在 《论公德》所认为的,"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无私德则不能立"和"无公德则不能团",也就是说,私德与公德本就是道德在不同关系范围内的称呼而已,其本质都是道德,目的都在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的关系。
2 我国私德与公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中国传统儒家所倡导的大同社会"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来看, "扶"与 "不扶"现象本不该以一个问句的形式存在,然而现实却令人感慨,如 2006 年的南京彭宇案及后面几起直至 2011 年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一则是因 "扶"而成被告,一则是因 "不扶"而引发大家的口诛笔伐。于是乎,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有人扶之前先来拍照留念以免被而讹,有人选择不扶却又置于摄像头下无处遁形,甚至出现碰瓷的假摔者。人们不禁感叹"现在的人真是道德素质越来越差了! ""道德滑坡了! "2013年 12 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手机腾讯网对 13901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存在高达 44%的 "不扶"票,其中一位网友说出了不扶者们的心态: "以前觉得自己一定会扶,因为过不了良心这关; 现在肯定不会扶,因为过不了责任这关。"
从此类事件调查数据看,我国的社会公德的确出了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种: 一是人情冷漠,看到老人摔倒大家都无动于衷; 二是信任危机,在处理与陌生人的关系上,人们自然而然地先对所有的陌生人进行了怀疑,人们都怕倒地老人反咬一口。我们的公德遇到了危机,我们的私德是否也是如此呢? 笔者以 "如果见到认识的老人摔倒,你是否会思考扶还是不扶?"为题展开了小范围内的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对于 "扶不扶"这一问题的疑惑仅限于公德领域,只存在于对陌生人。所以,笔者不难得出结论,人们的私德相较于以前没有下滑,而所谓的 "道德滑坡"主要是人们的公德滑坡。所以,当今中国社会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道德滑坡,而是私德与公德之间的背离而不是融合。
3 构建私德与公德和谐发展的路径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来,道德一体两面的和谐发展无疑是重头戏。构建私德与公德和谐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条路径:
3. 1 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情况下促使经济保持高质量、高水平增长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社会意识的道德,由社会存在决定。所谓 "衣食足而知荣辱"是没有错的,经济实力作为社会物质基础,影响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发展,其中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影响着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此外,贫富差距、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容易引发仇富心理,使得贫穷之人选择 "碰瓷"来获取一笔经济收入。而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则有助于人们过上安逸过德的日子。
3. 2 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摔倒的老人为什么讹诈扶他的人? 因为大部分老人没有医疗保险。可是,美丽的谎言--- "我有医保"却被告知有医保也不适用这种情况时,那怎么办? 中国的父母心疼孩子啊,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孩子要给自己掏钱治伤,少则几千多则上万,他扛不住---在这之前他可能行了一辈子的善,但是这一瞬间都不存在了,他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扶他起来的人。这时候,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机制,而是全方位社会保障机制,以及好人好事奖励机制。着名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 《道德情操论》一书中也指出,利己主义是人的本性。只有看到"扶"不会损害到自己的利益才有可能愿意去 "扶"陌生老人。
3. 3 健全各种法律法规
虽然法律无法顾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立法并不现实,也无法做到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因为法律不能要求人们必须去扶,也无法将每一个不扶的人定罪。但是在我国法制社会建设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急需完善的。白岩松在北京师范大学演讲时也提到: "法律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线。法律不能让你变成好人,但是它要求你杜绝坏的行为---抢劫、偷东西、杀人是不行的。"只有法律保障 "扶"的善行不会受讹,不会受到物质和精神的伤害,才有更多的人去践履社会公德。
3. 4 加强社会监督
监督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于 "扶"与 "不扶"现象及产生的影响,舆论应当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传播正能量,而不是一有风吹草动,就开始大肆宣扬,危言耸听,使原本愿意扶的人们不敢扶,使原本该慈祥的老人心生邪念。群众也可以通过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社会公共领域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给无法自律的群众产生一种心理压力,迫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偏差,认识到 "乐于助人"仍是当今时代崇尚的美德,而这种 "乐于助人"在如今则可以看成是"扶"陌生的摔倒的老人,从而改善现今的公德状况。
3. 5 重视道德教育的作用
教育分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家庭教育自始至终地贯穿于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若是对自己身边的亲人、熟人都做不到关爱、怜悯,又如何谈及对与自己毫不相关的陌生人的恻隐呢? 所以,家庭教育要教育人们学会爱人,爱熟人,爱陌生人。学校教育主要侧重于公德教育,如大学推崇的国学教育内容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恻隐之心,仁也"就是公德教育,此外还有公民教育等。榜样教育则作为社会教育的主要手段,从宣传榜样人物的道德形成与发展过程,可以把握私德与公德的统一过程,从而有助于受教育者建构和谐发展的私德与公德。
近几年,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了一系列道德建设活动,较为典型的有杭州等地的最美现象、"合肥好人"评选活动、山东的 "四德工程"等,就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由此可见,美德是可以培育的,或者是用苏格拉底的"催生术",催引其内在善性的发展,或者是由法律和舆论的约束和推动,扼制其恶性的萌动,惩罚其害人损人的行为,补偿受害者、受损者的情感和利益。只要我们由内而外的努力,公民的私德和公德将得到和谐的发展,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得以培育和践行。
参考文献:
[1] [日] 福泽渝吉 . 文化论概略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7.
[2] 梁启超 . 宋志明选注 . 新民说 [M]. 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3] 白岩松 . 白说 [M]. 北京: 长江文艺出版社,2015.
[4] 陈延斌,田旭明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认同的有效途径---基于近年来地方道德建设经验的研究 [J]. 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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