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论文浅谈水利工程管理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摘要:当前,我国加大对水利基础建设的投入,水利工程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在此,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水利工程的经验与实践,概述了我国水利工程传统建筑管理模式,分析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针对性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 问题 改革措施
据统计,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已经建成小型水利工程2 000万处,这些工程设置对防旱抗灾、改善农业条件以及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应该看到,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与分户经营的模式存在着一些矛盾,影响了其效益的发挥。继续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模式,以进一步适应水利事业的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概述
水利建设项目大部分为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一般投资主体是国家。
在计划经济时代,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由项目单位临时组建"指挥部"等非法人机构负责,很大程度地推动了水利工程建设,但缺乏项目实行监督与管理,致使整个工程建设"重建设,轻管理"。
20世纪90年代,建设管理体制开始了明晰产权改革,实行政企分离的体制,水利项目法人责任制具体表现为"建管结合、贷还结合",它确立了业主在整个投资过程中的核心地位。
从80年代之后,我国开始推行"三项制度",由过去水利工程以岁修为主改变为以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主,使得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在水利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
2 水利工程管理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沟河淤积仍然严重
重庆大中沟河道土方淤积达1600多万方,河道一般淤积深度达1.0~1.5米,由于河道淤积严重,旱时引不进,涝时排不出,引排调蓄能力明显下降;同时,由于河水副营养化加剧,水花生等水生植物生长茂盛,加之大量的生活垃圾、废水、拮杆以及化肥、农药流失到沟河中,使河道水质变差,农村水环境日趋恶化,无法适应种植业、养殖业供水的需要。
2.2闸站工程老化失修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重庆射阳河沿线及渠南地区圩区排涝标准得到提高,但渠北地区的圩区圩堤标准仍偏低,经过40多年的使用运行,工程老化失修严重。
2.3灌区工程老化失修
建有4个大中型灌区,设计灌溉99.7万亩。这些灌区大都建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工程设施老化,实际灌溉面积只有49.9万亩,管理手段落后,灌溉效益下降,严重制约灌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2.4工程设施管理严重滞后
农村水利工程设施面广量大,工程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在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部分干部群众水法制意识淡薄,河道、圩堤、青坎耕翻种植严重,工程管理范围不明确,违章占用时有发生,入河排污现象难杜绝,河道设障难清除。其主要原因是管理队伍不健全,管理报酬不到位,从而造成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严重滞后。
2.5建设标准要求越来越高
过去的农村水利主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棉高产稳产服务;现在的农村水利,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种植优质、高产的经济作物或特水养殖,对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供水要求越来越高;同时,随着农村集镇化建设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兴起,农村水利为农村集镇、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防洪保安、水资源的供给、水环境的改善提供服务,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
2.6组织实施形式发生变化
过去实施农村水利土方工程,主要依靠发动群众人挑肩抬;搞工程配套,依靠集体的积累和群众自筹。在农村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搞农村水利主要依靠机械化施工,而机械化施工筹集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
2.7农村水利投入不足
从重庆农村水利建设的现状看,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稳定农村社会大局,现有的农村水利投入政策和资金,远远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各级财政可用财力的2-4%用于农村水利投入不足。重庆县、乡二级地方财政拮据,加上每年县财政要拿出1000多万用于海堤达标工程建设,农村水利的灌区改造、节水灌溉工程以及面上农水配套,财政投入排不上位置,有的乡镇就连上级规定的配套资金也不能保证及时到位。
目前农村水利投入份额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和省近年来加大了灌区改造、节水灌溉以及县乡河道疏浚等农村水利方面的投入,从财政投入的绝对数看是费税改革前的两倍左右,但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实际投入没有增加,就同样规模的圩口闸而言,七十年代新建一座4米的圩口闸只需3万元左右,八十年代需5万元左右,九十年代需8万元左右,现在要15万元左右;现有投入比例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
3 水利工程管理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高,有助于创建好优美的农村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富民宜居的最迫切要求,其直接受益者也是农村的广大老百姓。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无疑会给重庆百姓带来福利,但建设和修缮只是完善农村水利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应落实在管理和使用上。
3.1设立管护资金,保障管护经费渠道通畅
运行管护经费筹措渠道不畅,或根本没有管护经费,已成为机井、道路、渠道、林网等公益性项目损坏的重要原因。建议在项目市,县级地方财政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或在项目招标结余资金提取10%左右的资金,建立工程管护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用于项目运行管护补贴,专款专用。同时,积极发挥财政管护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地筹措资金,激励项目乡镇、村、群众投入资金加强项目的运行管护。
3.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水利改革
一是要针对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广泛吸收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一个实施办法,以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二是要以构建和完善农民用水协会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水利工程为单元,成立水务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合作制,按照股份合作制方式制定章程,并不断改进、改革和完善,推动农民用水协会的不断成立和发展。三是不断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当前,农村出现了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水利工程占地农民要求补偿、群众要求水利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通过不断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培养典型、示范带动,逐步解决农村水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
3.3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为项目建后管护保驾护航
目前对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在内的农村公益设施建后管护始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项目的运行管护只有法律加以规范,使之由行政措施变为法律措施,才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建议国家、省或市出台农村公益设施建后管护办法,将工程建后管护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依法保护项目工程措施,对破坏工程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处分;对项目监管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
3.4明确新建、改造或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
明晰项目产权,确定管护主体。产权的归属问题,直接关系到项目工程的建后管护能否有保证,从以往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比较薄弱的实际可以看出,造成这一现状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产权不明晰,虽然表面上看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将项目整体移交给项目村单位,各种管护内容也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但由于产权不明确,管护制度仅停留在纸上,既没有跟踪督查,更没有相应的处罚,致使工程管护得不到有效落实。在产权明晰上,可以按照财政资金投入的数额和比例,明确产权构成。在产权管理上,属于国有资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属于集体资产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属农户家庭资产的由农户直接进行管理。这样,层层明确了产权,也就明确了管护主体。
3.5积极探索和谐自主的建设管理模式
让受益群众参与建设,参与管理。将水务合作组织模式应用于更广泛的农村公益型水利基础设建设和管理中,将原有集体资产与农民投工投劳为主形成小型水利设施按照市场化手段来评估资产,明晰产权,将公益性水利设施定量化、股份化,并鼓励受益农户资本入股,参照股份制模式来管理和运作。
3.6强化管护宣传,营造管好用好农村公益设施的良好氛围
农村公益设施 "三分建设、七分管护",针对个别项目单位存在的"重建轻管"、甚至"只建不管"现象,强化管护宣传,营造管好用好农村公益设施的良好氛围。从强化管护宣传入手,充分利用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做好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宣传,增强项目区广大干群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形成爱工程、管工程、护工程的共识。
4 结束语
农村水利建设的根本是质量和管理问题,要确保建设优质的工程就必须有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和行之有效后续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及法规,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管理严格、经费使用透明,防止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保证其成为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优质工程;同时要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使工程能够充分长效的发挥其效益,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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