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行测知识:行政处罚法
①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③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④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⑤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⑥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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