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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财会知识:合同成立的地点

来源: 2020-01-20 12:25

合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者盖章的,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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