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1.行为方式
骗开信用证:欺骗手段使银行开具信用证,同时可能成立伪造金融票证罪。
骗得信用证:欺骗手段骗取他人已经持有的信用证。
2.“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使用作废的信用证”:“使用”,本质是诈骗,是指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信用证实施诈骗,骗取财物;如果行为人自己伪造、变造信用证之后,又用来实施诈骗,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证诈骗罪,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3.自动放弃骗取财物的行为的,成立中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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