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理培训•四川
导航

2020年四川省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法学知识:抗税罪

来源: 2020-02-22 15:57

抗税罪

本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法条,优先适用。

1.行为方式: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的犯罪: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2.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是单位。

普通人与纳税人共同实施抗税行为,以抗税罪的共犯论处。普通人单独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征税,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3.罪数问题: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只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注意】该规定中“致人重伤、死亡”是指故意致人重伤、死亡。如果是过失致人重伤、死亡,则构成抗税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直播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相关推荐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