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省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学背诵考点:取保候审的程序
取保候审的程序
(一)取保候审的启动
取保候审可以由公、检、法机关依职权主动决定取保候审,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
1.依职权启动取保候审
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直接主动地依职权决定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由办案人员提出《取保候审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审批。
2.申请取保候审
(1)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例如,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执行
1、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公安机关。
2、也即,不论是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注意一处例外,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