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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中烟工业招考行测指导:枚举型定义

来源: 2020-02-27 21:08

  枚举型定义


  枚举型定义所指的对象通常数目很小或其种类有限,因此在定义时通常会将其外延列举出来。这类定义由于其外延已给出,故而考生能较容易地理解定义的内涵或适用范围。


  因此,在做枚举型定义的定义判断时,只需将选项与列举出的定义项相互对照即可。


  【示例】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示例中就直接列举了可以监外执行的两种情况,理解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例题3】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职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是( )。


  A.周某开车在下班途中违章驾驶,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颅骨骨折


  B.交警小李因纠正王某的违章行为引起王某不满,在上班途中遭到王某的殴打


  C.赵某在车间加班时因操作不当,手指被绞进机器中,事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D.张经理为加深与同事的感情,在工作日邀请同事共进午餐,结果同事在用餐后不慎摔伤


  解析:题干给出了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A项“违章驾驶”不符合第(四)条中的“非本人负主要责任”;B项“在上班途中遭到殴打”不符合第(二)条;C项“加班时手指被绞进机器”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第(一)条,属于工伤;D项“用餐后摔伤”不符合“因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答案选C。


  【点拨】 枚举型定义,所给选项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符合定义,解题时需要将选项与涉及的外延一一对应。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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