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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国家电网招聘考试行测预习测试题(89)

来源: 2020-03-18 20:30
1.某国退休金制度实行“双轨制”,即企业员工实行由企业和员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费,而公务员的缴费由国家财政筹资,所有的退休金由国家保险基金统一发放。而目前退休金十年后的支付缺口有20%以上。有人说,让公务员参与缴费,可以有效地缩小这一缺口。
上述结论的前提是(  )。

A.公务员的平均退休金高出企业员工一倍

B.公务员占退休金缴费人群的比例超过20%

C.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于全社会平均工资

D.公务员参与缴费后国家财政筹资不变


2.

因为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所以,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能继续通行。下列哪项的论述逻辑与此最为不同?(  )

A.因为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犯罪,不应负刑事责任。

B.因为规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所以,已经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C.因为规定“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所以,不满18周岁以及超过70周岁的公民不能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

D.因为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以,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3.

据国家权威科研机构研究证实,当前市场上热销的某品牌保健食品并不含有提高人类身体机能、增强个体免疫力的成分。但调查结果表明,不少身体虚弱的人在购买服用了该品牌的保健食品一段时间后,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以下最有助于解释上述矛盾的一项是(   )。

A.保健食品作用的发挥具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性

B.许多身体健康的人在服用保健食品后体质也增强了

C.购买该品牌保健品的人大多经济条件较好

D.服用保健品的人在生活其他方面也开始注重健康


4.

某国企业成立监事会,致力于保护员工的利益。但是专家指出,监事会的成员都是公司管理层聘请且支付报酬,这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使得监事会很难代表普通员工的利益。

如果以下陈述为真,哪一项最有力地支持了上述专家的结论?(  )

A.监事会刚刚成立,具体制度尚未健全

B.监事会成立后第一项提高员工餐补的意见得到了通过

C.有些以前的管理层人员也在监事会中任职

D.如果监事会成员为了员工的利益而跟企业管理层冲突,很有可能被解除职务


5.

在法庭的被告中,被指控偷盗、抢劫的定罪率,要远高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定罪率。其重要原因是后者能聘请收费昂贵的私人律师,而前者主要由法庭指定的律师辩护。

下面哪一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题干的叙述?

A.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远多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被告

B.一个合格的私人律师,与法庭指定的律师一样,既忠实于法律,又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C.被指控偷盗、抢劫的被告中犯罪的比例,不高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被告

D.司法腐败导致对有权势的罪犯的庇护,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当事人有职权


 
[page]

1.答案: 

解析: 结论是公务员参与缴费可以解决资金缺口,这要建立在缴费后实际筹资要高于未缴费之前,只有D项能保证缴费后一定能提高总的筹资,A项与缴费无关,若B、C项成立,如果国家筹资取消,就不能提高实际筹资。D项是必需假设的前提条件。因此本题选D。

2.答案: 

解析:

3.答案: 

解析:

本题是加强题型。

第一步:找出论点和论据

论点:不少身体虚弱的人在购买服用了该品牌的保健食品一段时间后,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论据:市场上热销的某品牌保健食品并不含有提高人类身体机能、增强个体免疫力的成分

第二步:判断加强方式

论据与论点的因果关系矛盾,需要对论据进行补充,加强论证

第三步:逐一判断选项

D项说明服用保健品的人在生活其他方面也开始注重健康,即身体素质明显增高是另有他因,并非是保健食品的功效,很好地解释了矛盾。是答案。

A项作用的发挥具有滞后性说明保健食品还是有功效的,与论据冲突,不能加强论证;B项,身体健康的人体质是否增强,与论点中“身体虚弱的人”无关,属于无关选项;C项,是否买得起该保健食品与是否能增强人的体质无关,属于无关选项。

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解析:

结论是监事会很难代表普通员工的利益。A项为无关项;B项说明可以维护员工的利益,是削弱项。C项,“以前的管理层人员”已经不再是现在的管理层人员,因此为无关项。D项,说明如果代表员工的利益,监事会成员可能会被解除职务,加强了论据。因此本题选D。

 

5.答案: 

解析: 这是一道增强型题目。题干论述将“被指控偷盗、抢劫者定罪率高于被指控贪污、受贿者定罪率”的原因“归于是否能聘请收费昂贵的私人律师”论证显然假设了“如果不存在律师上的差别,两种人的定罪率应当是相似的”,只有C项肯定了这一假设。A、B两项从犯罪率高和律师操守两个方面削弱了上述论证,属于削弱项,故排除;D项说明“在法庭的被告中,被指控偷盗、抢劫的定罪率,要远高于被指控贪污、受贿的定罪率”的另一种原因,属于“另有他因”,同样削弱了题干论证,故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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