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5/3/95)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 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 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 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 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 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 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 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 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 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 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