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与筲辖模拟题
题目内容

(2011/3/95)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 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 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 曰,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 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 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 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 辖权异议超过印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 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 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此案。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市理时组织调解。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 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 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 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 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 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张成功承认:2005年1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 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 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 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因其是黎明丽与前 男友所生。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 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 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 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 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 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 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 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 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 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 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 过失。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21-11-19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 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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