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模拟题
题目内容

(2013/3/92)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 200万元,于2011年4月设立“髙田丁科技投资中心 (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 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 伙事务执行人。2012年6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 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2021-11-24

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B.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载与工 商登记才能生效

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 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

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 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 买权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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