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复习题2
题目内容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两间。乙趁丙长期外出之机,将两间房屋卖给刘某,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刘某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 位是 ( )

2021-11-25

A.普通的共同原告

B.必要的共同原告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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