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B.“皇帝有权召集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C.“建立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D.“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
A.德国 :首相经过议会同意宣战;法国:总统直接宣战
B.德国:议会直接宣战;法国:议会直接宣战
C.德国:皇帝直接宣战;法国:总统提出法案,国防部长副署,议会同意后总统宣战
D.德国:皇帝提出法案,议会同意后宣战;法国:总统直接宣战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
B.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军队最高统帅
C.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D.总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参议院议员由普选产生
B.立法权归于由 参、众两院组成的议会
C.参议院有权否定众议院的决议案
D.众议院 议员由成年男子直接选出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中央集权原则
B.自由平等原则
C.分权制衡原则
D.司法独立原则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工业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较量
B.天主教与新教的较量
C.民主与专制的较量
D.历史与传统的较量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①②
B.②
C.①④
D.②③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②③
B.①②
C.③④
D.①④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A.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
B.议会在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
C.议会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D.议会拥有立法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8年司法考试试卷四川卷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8年司法考试卷二模拟题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二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6年司法考试全真模考试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类别:资格类其它司法司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2003年司法考试试卷二
类别:资格类其它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