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试卷三
题目内容

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1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2024-07-05

A.20万元

B.40万元

C.49万元

D.50万元

题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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